2016年3月8日,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審核組對泰和安11款新產品進行3C認證工廠審核,包括3款可燃氣體探測/報警產品、8款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標志燈具產品。公司上述11款產品均順利通過了審核,其中的可燃氣體探測/報警產品彌補了公司產品線空白。
本次審核由審核組組長劉長安主任主持,公司質量負責人謝宗吉、研發系統總監董洋球等參加首次會議并陪審。審核組對泰和安可燃氣體探測/報警產品生產能力及標志燈具產品一致性保持情況進行了嚴格評估。
審核組著重審核可燃氣體探測/報警產品檢驗過程和檢驗設備。從產品原材料檢驗開始追溯,驗證關鍵元器件定期確認檢驗項目與特性文件表是否一致,例行檢驗項目、確認檢驗項目是否與國標要求一致,產品檢驗設備、工裝、各種實驗環境是否符合要求,對我司工裝校準規范技術參數提出了高度要求。
*后,劉主任充分肯定我司具備可燃氣體探測/報警產品生產能力,對標志燈具產品一致性保持情況做出了高度評價,稱贊泰和安是一家“標準化”的企業,希望泰和安一如既往地注重產品質量,保證產品一致性,踏實做好日常工作,真正維護廣大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。